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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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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医保新政策发布,严控药费

5月11日,浙江省医保局印发《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5月11日,浙江省医保局印发《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浙江将进一步做好省级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医保控费。

  《细则》要求,将“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并且明确“2020年度医保基金年度决算结余部分的85%由定点医疗机构留用;超支部分的85%由定点医疗机构分担”。

  一边是“结余留用85%”的鼓励,一边是“超支分担85%”压力,在这样的机制下,医院自然会有足够的控费动力。

  此外,DRGs付费也让医院不得不实行科学控费。

  众所周知,由于DRGs付费是预先支付的机制,按照同病、同治、同质、同价的原则,根据患者的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相近的患者划分到相同的诊断组进行管理。简单来说,就是将相关疾病划分为一个组打包付费。

  有药学专家告诉赛柏蓝,DRGs付费相比控制药占比、限制辅助用药等政策,将是更严格有效的控费手段。在DRGs付费下医务人员将会尽量采取最为合理、最为经济的治疗方案。如果治疗实际费用超出相关文件的规定,则需要由医院自身消化;如果通过改进管理和诊疗流程能省下一部分费用,就归入医院的盈利。

  医生不需要面对费用上升压力,可以在其相关诊断分类标准下进行有效治疗,患者不仅可以得到良好的治疗效果,而且可以尽量缩短病程同时获得更好的愈后。

  值得医药人重点关注的是,在DRGs付费机制下,同一种疾病的临床用药中很多品种其实是可以砍掉的,这样不仅患者省钱,医院也能够结余更多医保资金。

  因此,医药人必须清楚自己产品在医院的位置。是不管什么政策也雷打不动,还是已经面临被砍的状态,还是处于可砍可不砍的临界位置?相信在不同的位置,应对的处理方法都不一样。